2016年10月29日 星期六

沙彌律儀要略集註(全集之六)不飲酒戒.doc 電子書《戒律學綱要》Wik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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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化律師 註述 
第五 不飲酒戒

五曰:不飲酒。

解曰:飲酒者,謂飲一切能醉人之酒。西域酒有多種,甘蔗、葡萄、及與百花,皆可造酒,此方止有米造,俱不可飲。

西域指古時的印度,此方即我們中國。不飲酒戒,是禁戒不得飲具有酒色、酒香、酒味三者,飲了能醉人之酒。古時印度造酒較精,甘蔗、葡萄、及與百花,皆可造酒。而我國古時只有用米造酒。現在我國科學昌明,亦可用桂圓、葡萄、及與果物造酒了。無論米穀造的酒或花果造的酒,皆含有酒精,飲了能令人神智糊塗,障礙聖道,故佛制出家人「皆不可飲」。若無酒色、酒香、酒味,不會醉人者,無犯。善見律云:若以酒煮食、煮藥,故有酒香味者,犯。無酒香味、得食。

除有重病非酒莫療者,白眾方服。無故一滴不可沾唇。

此明開緣:一、必須是重病,輕小病者不許。二、若醫師言,別無良方可救,必須用酒可療。三、必須仰白大眾通過方服。具足諸緣,暫聽開權方便,病癒後應即斷飲。飲酒藥時,不得入眾,應在佛殿下風遙禮,亦不聽誦經持咒,七日之外,沐浴更衣,方許作也。若無病托病,輕病托重者俱犯。

舍利弗問經云:迦蘭陀竹園精舍,一比丘病篤將死,優波離問,汝須何藥?曰:須酒。實違毘尼,寧盡身命,無容犯酒。優波離言:若為病開,如來所許。於是白眾服酒病瘥。比丘懷慚,猶謂犯酒,往至佛所,懃慇悔過。佛為說法,得阿羅漢道。謹按此公案,開緣具足。一是重病,「病篤將死」。二非酒莫療,「須酒,寧盡身命,無容犯酒」是無貪飲心。三白眾方服,由優波離尊者開示「若為病開,如來所許」非私飲也。此比丘雖具足開緣,猶懷慚愧,懃慇悔過,故能聞佛說法,得阿羅漢道。仰祈後賢,慎勿妄開。

若「無」重病緣「故」,或重病已服癒者,便「一滴不可沾唇」,飲即犯戒,慎之!慎之!

乃至不得嗅酒,不得止酒舍,不得以酒飲人。

這是防護。「乃至」二字超略詞,含有不得嚐酒,及啖麯之意。用鼻子辨別氣味叫嗅。「不得」用鼻子故意去「嗅酒」,「不得」留「止酒舍」內,這都是為了:一防止引發飲酒習氣。二杜絕外人譏嫌。三避免被醉漢無理取鬧。「不得以酒飲人」者,酒為毒水,眾失之源,若自犯酒,罪僅一人;若以酒飲人,如酤酒等,或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,則流毒不止一人矣,其罪較之自飲還重些。梵網經說,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,受五百世無手之報。

儀狄造酒,禹因痛絕。紂作酒池,國以滅亡。僧而飲酒,可恥尤甚。

此列舉古人,以作勸誡。儀狄夏朝時人,禹王妃之弟,初發明造酒。禹即夏禹王,上古聖君,姓姒、名文命,字密身。乃黃帝之玄孫,治平水患有功,受舜禪位,國號夏。戰國策(魏策)云:「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,進之禹,禹飲而甘之,遂疏儀狄,絕旨酒。曰: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。」由此足徵夏禹是位聖明之君,洞明飲酒之過失,以身示範,痛絕旨酒。

紂是紂王,商朝末帝,喜歡飲酒,作酒池肉林,與王妃妲己飲酒作樂於其中。因酒色所迷故,暴虐無道,剖孕婦腹,斫行人脛,作炮烙之刑,刳比干之心。周武王弔民伐罪,起義鎬京,孟津一役,商軍瓦解,紂王奔赴鹿臺引火自焚。應驗了夏禹王「必有以酒亡其國者」的話。據歷史記載,紂王具文武全才,本可作大有為之君,不幸貪迷酒色,竟成亡國昏君。

歷史上因戒酒成名,貪飲敗德的人多得很,這裏只舉兩個例子,以昭勸誡。出家為僧,理應效法聖君之痛絕旨酒,而以昏王之貪杯敗德為儆戒。須知道世俗人為飲酒故,國破家亡,已是可恥;出家人住清淨地,遠世俗塵,干犯清規而飲酒,醉後失威儀,狀如醉象之無鈎,那比俗人更是可恥,故曰「可恥尤甚」。

昔有優婆塞,因破酒戒,遂併餘戒俱破。三十六失,一飲備焉,過非小矣。

優婆塞是梵語,意譯為近事男,今俗稱男居士。婆沙論說:古時候有個男居士,受持五戒,一向清淨。有一天遠行回來,家裏人都外出了,他口渴得很,見壺中有酒,誤認是開水,拿起便喝,遂犯酒戒。酒興發作,其時適有鄰雞進屋來,乃盜殺鄰雞佐酒,復犯殺盜二戒。鄰婦進屋尋雞,強迫交媾,又犯邪淫。鄰人告官,拒諱不認罪,復犯妄語。試看本是清淨五戒居士,因破酒戒,遂併餘四戒俱破。飲酒之害如是,可不懼哉!

「三十六失」者,善惡所起經說:飲酒有三十六種過失:1.資財散失(一作破散家財)。 2.現多疾病(一譯生病之根)。 3.因興鬪諍。 4.增長殺害。 5.增長瞋恚。 6.多不遂意。 7.智慧漸寡。 8.福德不增。 9.福德轉減。 10.顯露祕密。 11.事業不成。 12.多增憂苦。 13.諸根闇昧 14.毀辱父母。 15.不敬沙門。 16.不信婆羅門。 17.不敬佛 18.不敬法僧。 19.親惡友。 20.離善友。21.棄飲食。 22.形不隱密。 23.淫欲熾盛。 24.眾人不悅。 25.多增語笑。 26.父母不喜。 27.眷屬嫌棄。 28.受持非法。 29.遠離正法。 30.不敬賢善。 31.違犯過失。 32.遠離涅槃。 33.顛狂轉增。 34.身心散亂。 35.作惡放逸。 36.身壞命終,墮大地獄,受苦無窮。 這三十六種過失,一犯飲酒,都具備了,故說「過非小矣」。

貪飲之人,死墮沸屎地獄,生生愚痴,失智慧種。迷魂狂藥,烈於砒酖。故經云:寧飲烊銅,慎無犯酒。

砒是砒霜,化學原素叫三氧化二砷,毒性強烈。酖為酖酒,能毒殺人。按酖本作鴆,鴆鳥喜食蛇,羽毛有毒,浸在酒裏飲之立斃,故寫作酖。輪轉五道經云:為人喜飲酒者,死入沸屎地獄中,後墮猩猩獸中,轉生為人,愚痴闇鈍,故無所知。」沙彌尼戒經說,飲酒之人,「心閉意塞,世世愚痴。」今以因果原理分析之,生貪飲酒、是因;死墮沸屎(灌口)地獄為果。醉亂失念,心閉意塞是因;生生愚痴,失智慧種即果也。

酒具色香味,能令人沈湎醉鄉而不知返,故說它是「迷魂狂藥」。毒性藥品,無過砒霜和酖酒,食砒飲酖,立刻傷身失命。但砒酖傷身失命,苦止一世;而酒能使人犯戒作惡,喪失慧命,死墮三途,受苦無窮。這麼說,酒的毒性之「烈」豈非過於「砒酖」?是故沙彌戒經說:「寧飲烊銅」喪失身命,「慎無犯(不飲)酒(戒)」死墮地獄,長劫沈淪。大薩遮尼乾子經說得好:「酒為放逸根,不飲閉惡道。寧捨百千身,不毀犯教法。寧使身乾枯,終不飲此酒。假使毀戒罪,壽命滿百年,不如護禁戒,即時身磨滅。」是真佛弟子精神,寧死不犯戒。

噫!可不戒歟?

戒酒的理由很多,略說數點:
1.失威儀──酒能令人迷醉,致失威儀。
2.破淨戒──醉後能破一切淨戒,墮落惡道。
3.失定慧──酒醉亂心,失卻定力,令人痴迷。
4.損財利──飲酒使人消耗財力物力,損依報也。
5.增疾病──酒裏有酒精,能引生多種疾病,損正報也。
6.招災禍──醉後能引生蹶仆傾跌,鬪毆兇殺,以及車禍等事。
略說有如上六種過失,是故出家人,應痛絕飲酒。

梁高僧傳云:法遇任江陵長沙寺住持,寺中有僧犯飲酒,廢夕燒香,遇但處罰未予遷單,其師道安聞之,以筒盛荊棘杖寄遇,遇向筒致敬伏地,令維那行杖,垂淚自責。請觀古大德對酒戒如此之嚴,吾人豈得馬虎?

南山律祖說:飲酒戒有人於下加辛肴者(五辛:蔥、蒜、薤、韮、興渠。)正文無此,然既受淨戒,焉噉羶臭,理不可也。

今按香烟含尼古丁質,能麻醉人,招患肺癌,與淨戒相違,出家人吸失威儀,理應判為禁戒之列。



   ┌1. 是酒(飲之能醉人者)
  犯│
   ├2. 明知是酒
  罪│
   ├3. 起心貪飲
  要│
   ├4. 興方便
  件│
   └5. 酒入口咽咽犯




   ┌1. 患重病(若無病托病,輕病托重者犯)
  開│
    2. 別無良藥必須用酒配藥方才可救者
  緣│
    3. 白眾方服



測驗題
1.試略說戒酒的理由。
2.列舉酒戒的犯罪要件。
3.酒戒的開緣有幾?
4.貪飲酒之人會受什麼苦報?

  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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